致临武县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
2026-05-11 19:51:25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龙潮辉 |          浏览量:940

各位父老乡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我县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增进人民福祉,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县在除麦市镇以外的12个乡镇和东山国有林场实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简称“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你们予以支持。

一、实施内容

临武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19638.7 亩及辅助设施建设。考虑到季节因素,经研究后决定,要求2026年5月底前完成小班落地,9月底前完成林地清理和林木间伐,10月底前完成整地挖穴和底肥施放,12月前完成主体造林工作。该项目因地制宜,开展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对各个小班实施差异化精准设计,重点采取中幼林抚育、更替修复、补植修复等措施。按照“七砍七不砍”施工要求,即砍弯不砍直、砍小不砍大、砍差不砍好、砍弱不砍壮、砍密不砍疏、砍针叶不砍阔叶、砍普通树种不砍珍希树种,优化林分结构及空间布局,逐步构建健康优质的森林生态系统。

二、答疑释惑

(一)关于林地林木权属问题。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的实施不改变原有林地、林木的权属关系,严禁以项目建设为由,擅自变更、侵占或平调林权。在原有权属的林地上实施绿化补植的,新种植的林木权属与原林地、林木权属保持一致,归原权属人所有。

(二)关于林木采伐收益权属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抚育、修复需要采伐的林木,其收益全部归林权人所有。项目到期5年后,可按照相关政策,依法申请采伐利用。

(三)关于小班地块变更制约问题。根据现行国家林业项目管理要求,湘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和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的作业设计小班均已在国家林草资源智慧管理平台落地上图,设计涉及各小班地块原则上不予调整、变更,凡是未落地实施的小班,在5年内(至2030年)不得审批采伐、不予安排新的林业项目、不予享受林业类相关奖补政策。

三、共建美丽家园

各位父老乡亲,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是国家支持、政府主导、群众受益的重点生态惠民工程。严禁强揽工程、强行供应材料、强行收取“管理费”“协调费”违法违规行为等。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到项目实施工作中来,共同保护好我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共同建设更加美丽、幸福和谐的绿色家园。如果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未按照要求实施的,欢迎大家献策监督,我们将及时调查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如您对项目有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直接联系临武县林业局(联系电话13975757922)。

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日子越来越红火!


中共临武县委林长制(河田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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